场地及设施租用

申请手续及缴费办法

申请手续及缴费办法

申请手续及缴费办法
*(只提供中文版)
1. 租用资格

申请人必须为本地註册的机构或团体,个人名义申请暂不予接受。

 
2. 租用手续

i) 网上申请*

首次租用本会场地,申请人可先透过以下网址:www.cfsc.org.hk/booking 登记註册成为会员办理有关登记手续,当申请被接纳後,本会随即以电邮形式传送登入资料,申请人收到後便可成功登入以上网址检视租用场地状况,并可即时预约有关场地。当预约被接纳,本会将发出缴费通知书。

ii) 表格申请*

索取表格

  • 可於本会网页内下载(请按此下载表格);或
  • 可致电本会-场地及设施租用服务热线: 2950 5839索取图文传真表格;或
  • 亲临本会位於九龙观塘翠屏道3号的总部大楼地下大堂询问处索取。


递交申请表方法

  • 图文传真至 3188 0949; 或
  • 电邮至(booking@cfsc.org.hk);或
  • 邮寄或亲身递交到九龙观塘翠屏道3号地下大堂接待处-「基督教家庭服务中心」 - 场地及设施租用服务收。
  • 凡以表格申请有关场地,须於预留场地後3天内递交申请表格,逾期则自动取消有关预约。

  • 当申请被接纳,本会随後会发出缴费通知书缴付有关场租。

*办理有关手续时,申请人须同时出示商业登记或团体註册證明文件副本(如为政府认可的註册慈善团体,须同时附交由税务局根据《税务条例》第88条认可属公共性质的慈善机构或信託团体的證明)。

 
3. 缴费

如申请日早於租用日期14天或以上,则可於收到缴费通知书後14天内缴交全数租金。如申请表在租用日期少於14天前递交,则须於确定租用时立即缴交全数租金。若在限期内仍未收到相关款项,将自动取消是次租用申请,并不作另行通知;

 
4. 缴费方法
  • 以划线支票缴费,抬头写「基督教家庭服务中心」或「Christian Family Service Centre」,邮寄或亲身交本会。不接受期票。

  • 以银行入账缴费请保留收据,连同收费通知书再传真至本会。本会之汇丰银行户口:030-001580-001或东亚银行户口:531-40-06926-5。正本收据连同收费通知书请随即寄回本会。

  • 以现金缴费者,请亲临本会办理相关手续。

 
5. 预订场地
本会场地恕不接受超过6个月(以查询日期起计算)的场地租用申请。
 
6. 更改或取消租用场地
 

更改及取消租用场地须以书面通知,可退回之金额及罚款则按使用前之通知期而定,详情如下:

取消场地:

通知期 退回馀额(如有)
60日或以上 50%
少於60日 不适用

更改日期:

通知期 罚款

可更改一次租用期之安排

(相同场地)
60日或以上 不适用 已付之租场费全数拨作支付3个月内另一日期之场租
30日至59日 50% 租场费馀额拨作支付3个月内另一日期之场租
少於30日 全数已付之租场费 不适用
生效日期:2016年5月1日
查询
办公时间内
(星期一至五 上午9:00至下午1:00 及
下午2:00至下午5:30)
非办公时间内
场地及设施租用服务
(客户主任 - 李小姐)
管业处

电话:2861 0283
直线电话:2950 5839
传真:3188 0949
电邮:booking@cfsc.org.hk
地址:九龙观塘翠屏道3号地下大堂接待处

电话:2950 8107